首页 > 

索 引 号:    01294771X/2024-07595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部门文件 / 报告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1-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法治;执法;交通运输;工作;南京市;执法领域;习近平;清单;规范性文件;法治思想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细化分解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南京交通法治建设。制定印发南京交通运输系统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本年度完成2次学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及能力,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配合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为南京争创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完成新一轮局法律顾问选聘并完成7名公职律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法治南京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要求及目标,全面梳理南京交通“十四五”法治建设做法和成果,认真评估工作成绩,对标找差总结经验。组织全系统进行“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全面复盘2021年至今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严格落实“五拼五比晒五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 品牌“宁交办”建设,以品牌为牵引,一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顺利完成“网约车申请一件事”改革试点任务。一件事办件数量在全省各市中位居前列。二是推广电子证照,实现高频证件的“免于提交”。印发《加快交通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梳理了《 第一批共享电子证照应用清单》,积极对接市法人库、电子证照库,通过数据共享的形式,获取到营业执照、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的相关数据。三是搭建业务系统和综管系统数据桥梁。构建了“南京市交通运输 综合业务运行平台”,汇聚形成了全覆盖、高质量的综合交通运输政务大数据,与省市 和其他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了“单点登录”“一次录入”,为推动行政审批向监管、信用等方面进行功能延伸打下坚实基础。

3、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加强对基层法治调研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治调研,了解目前一线执法工作及法治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依法治市办要求,对目前市县基层法治建设督查情况进行整改反馈,及时总结并报送市县法治建设创新案例和素材,提出南京交通系统的整改建议和做法。开展“执法小课堂”活动,有针对相应基层交通执法单位的培训要求,送法进基层,做好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

4、推进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修改完善南京交通运输领域企业政合规指导清单,涵盖道路运输、危货运输、大件运输、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以及公路水运工程等领域,共180条。开展企业行政检查合规指导,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同时对检查及服务中发现的问题下发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目前已经下发5份。通过微信供公众号等媒介发布行政合规指导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引导企业主动排查行政违法违规风险,主动合法合规经营。

(二)不断完善南京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1、做好交通立法相关工作。按照市人大工作安排,组织《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修改调研工作,及时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调研,实地走访相关企业,听取相关管理部门、行政相对人及市民代表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正式调研报告,报送市人大。完成《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听取各区各部门、道路建设养护单位、公众、行业专家对立法修订的意见建议,顺利通过市人大审议,已由省人大批准。全面排查我局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确保法规制度统一性。协助东部机场集团申报立法项目工作。做好2024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报送,做好规章立法需求的梳理、筹划,做好规章立法前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出台施行,为我市超限超载治理提供支撑。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完成《办法》后评估报告。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的公告》印发前相关工作,保证文件程序规范、合法,充分反映时代要求,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做好我局起草的3部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3部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完成1件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公示,确保文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性。

(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文书案卷评查制度》,明确市级每月、区级每季度案卷抽查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2次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案卷文书评查,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征集优秀案卷,形成样板案卷文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开展市设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评估,调整更新。制定《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引》,梳理《道路运输领域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规范适用简易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优化完善权责清单管理。落实市委编办有关要求,对“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征收”“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缴纳船舶过闸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的征收”等征收事项,摸底调查,报送运行情况。在“江苏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对新增、取消的权力事项以及法律依据调整、权力名称调整的权力事项进行调整认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反馈。结合我局职责,梳理出18个权力事项,提出新增建议。围绕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运行、监督等方面,梳理权力及运行情况,组织开展权力清单实施情况评估。开展优化领域综合执法赋权事项清单,逐一梳理每个处罚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及时反馈梳理情况。

3.加强提升综合执法能力。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划分培训层次,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为期三天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专题培训,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对系统内的法制机构、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业务骨干、法制审核人员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法治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三个季度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选取809名执法人员参考,通报考试情况。组织2次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评查,汇总情况,分析原因,找出共性问题,推进整改。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组织50名执法人员参加申领证件培训,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

4、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据《江苏省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南京市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更新认领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区分单部门、跨部门检查事项,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库。在征集市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中,主动报送5个监管事项,最终有3个监管事项纳入了市级第二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统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与执法专项工作,合理制定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全过程运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施,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制定39个检查任务,其中有2个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检查市场主体650家,结果回填650家,结果回填率为100%。出台《南京市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结果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方案》《沿江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深化落实分级分类监管。

5、组织推进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贯彻落实省、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全面发动,大力推进落实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南京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聚焦“逐利执法”等五项整治内容,围绕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等五大行动,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开门纳谏,通过发布《关于征集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公告》等形式,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深入推进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印发2期《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示单》,对照五个方面问题,指导推进整治工作。印发7期《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移交派单》,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印发7期《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整改督办单》,督促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市共查摆突出问题18个,主要涉及道路客货运输、执法程序不规范、“三项制度”落实、超出法定办理期限等,全部整改销号。

(四)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及时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做好复议诉讼工作,及时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一些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分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方案。为加强全系统案件应诉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南京市交通运输系统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应诉行为,提高应诉质效。根据市司法局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送相关案件数据以及统计分析报告。今年我局共办理6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民事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及时回复2件法院司法建议书、1件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未出现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情况或者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落实诉调对接工作制度,配合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解决率。

(五)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

1、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播。制定印发《2023年南京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和责任单位。组织全系统开展“礼敬宪法 交通先行”活动,参观宪法公园,弘扬宪法精神。制定印发《2023年度“法治交通·民声有约”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开展2期网络访谈、3期线下走访,宣传交通运输部门在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方面的有效做法。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公路法》等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新施行的《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宣贯活动,深入船闸一线,推动相关单位和船民知法守法用法。

2、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印发《关于建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将常用法律法规整理成清单并汇编,作为依法履职“手边书”。安排《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及习近平法治思想2场中心组学法,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意识,落实领导述法制度。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观摩法庭庭审,上好生动法治实践课。组织全系统参与“中国普法”法治答题等竞答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3、加强法律服务供给。持续深化执法服务“暖心”工程,轻微违法免罚被列为2023年南京法治为民十件实事,制定落实 46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尺度,在法治框架内给予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多容错纠错空间,更有效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设“法律服务站(咨询台)”,为企业及群众提供包括法律咨询在内的法治便民服务,目前已挂牌3家法律服务站、6家法律咨询台,分层次发挥法律服务作用,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法律服务站、咨询台成立后,共组织开展全省法律服务站联动活动、民法典、路政保护、关怀网约车司机等多场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学习、进码头、进园区、进工地等,分发宣传资料千余份,前来咨询群众百余人。深入企业宣传法律服务站,加强“一对一”政企法律服务,围绕“服务对象、服务频次、服务内容、服务举措”等11大项内容,在服务上精准对接。组建全市交通运输法治讲师团,共筛选市区两级46名法治骨干人员加入,为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做好保障。

4、升级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提档升级国家级普法品牌“法通四方”,对品牌理念、内涵、愿景等,围绕新形势新发展要求进行重新打造,更新品牌形象。搭建“法通四方”普法矩阵,初步构建了“路法同行”“红色执法艇”等16个子品牌,覆盖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养护、交通执法等多个领域。在五马渡广场,计划设计和建设新的法治文化基地,围绕水上执法、水上安全、水上便民等元素,打造南京交通法治新地标。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及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安排,全面深入开展立法起草调研论证,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各项立法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关,确保文件制定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组织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障全市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协调统一。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深化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抓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交通强国试点项目等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强化规范执法,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权力清单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完整、准确,发挥权力清单的基础性制度作用。促进交通运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继续加强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和评查标准为依据,加强执法案卷监督考核,提高规范执法水平。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深化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以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新模式为契机,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基层站所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基四化”水平。

(四)继续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宣传。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继续以普法品牌为抓手,创新普法载体,扩大普法覆盖面。以各类法律法规施行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持续组织“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学校、进船闸、进企业等。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普法水平。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