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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294771X/2024-6876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9-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十三批船舶营运检验通检互认和集中检验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船舶;检验;支队;交通执法;马鞍山;芜湖;安徽;营运;长三角船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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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十三批船舶营运检验通检互认和集中检验的公告
各船公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江苏省籍船舶通检互认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水函[2022]152号),提供更加简捷、便民、高效的船检服务,解决南京籍船舶长期在外地营运,无法回港检验的实际困难,推进省内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有效落实,我支队拟于近期在安徽马鞍山、芜湖一带开展船舶营运检验通检互认和集中检验(江苏省各市籍船舶均可),同时为深化长三角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建设,上海、浙江、安徽籍船舶也可向交通执法局五支队提交检验申请,请各船公司统筹安排好船舶营运计划。
具体计划如下:9月5日至9月7日安徽马鞍山、芜湖,如有检验需求,请于此时间段停靠上述地区,并在9月4日前向市交通执法局五支队提交检验申请。
联系人:何斌 联系电话:13905189160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五支队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