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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05 16:29 阅读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 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许诺菡,电话:83194393。

一、概述

2010年,大部制改革之后, 成为市政府管理南京市地方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空运输、铁路运输产业等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2010年,交通运输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对外服务、公众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一年来,南京市交通局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局在成立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将相关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处室和责任人。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做到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有章可循。主动公开各种工作动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继续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2010年我局严格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切实体现南京交通系统“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我局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小组,由分管领导监督小组工作,在信息中心设有政务信息公开录入小组,政务信息先由各处室上报录入小组,再由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进行公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我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各界监督

2010年,我局各业务处室均能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都非常重视,我局将所有文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经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初步研讨后再由局办下达认真研究最终处理意见,出台整改措施。2010年我局通过96196交通服务热线随时接受各界监督、投诉、咨询。截至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27条,规划计划15条,公示公告24条,应急管理23条,公共财产7条,人事信息4条,行政许可25条,行政处罚275条,行政征收7条,行政强制22条,其他行政行为18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网站上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同时向各级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m.landlbags.com“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共9件,意见箱意见6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虽然不多,但依然体现了公正、公开、规范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对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合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上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还需不断提高;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强化。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今后的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将进一步改进:

一是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思想入手,通过加大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化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真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作用,让政府满意让人民满意。

二是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显示,各处室应制定长效机制,不定期地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报给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小组,由录入小组及时公开更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受理反馈、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不涉密、不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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