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5号)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疫情防控和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引导社会公众预期
(一)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与解读。按照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全面发布我市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政策措施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关解读工作。重点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市区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加大涉企信息精确公开力度,探索搭建政府及部门与企业群众的沟通平台,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
(二)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要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精准公开各行业领域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要密切关注波及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舆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加大公共卫生等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
(三)加强重要政策解读,提升解读针对性精确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各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或局长(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要明确解读重点,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公众预期。密切关注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各区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针对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各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市相关政策问答活动,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效。加强对基层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推动现场执法服务人员政策答复规范、权威,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二、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各区各部门要依法公开本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权力配置情况。加大简政放权公开力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公开。
(二)持续推进 信息公开,提升办事服务便利度。推进 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实施办理材料标准化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实施 意见评价机制。
(三)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提高市场监管透明度。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国家部委、省相关部门出台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基础上,加快制定形成具有特色、简明易行的地方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力度,强化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明确预警发布程序,规范预警发布内容。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管理。
(四)加快推进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精神,按照我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各区、江北新区和街镇要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工作实际,对主管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指导区对口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标准指引在本市落地实施。2020年底前,基层政府全面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三、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开实效
(一)全链条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能力。各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本机关制作公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调整更新。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充分借助网络技术优势,摸清政府信息底数。市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并配合市政府网站做好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2020年底前各区各部门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目录,确保法定要素齐全。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妥善处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新要求,确保内容完整准确、表述严谨规范、格式统一美观。
(三)积极探索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规定,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四)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 平台的信息数据互融互通,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底全市政府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加强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加强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统筹规范政府网站群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全网通查。
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梳理本区、本系统政务新媒体,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要尽快清理整合。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对重要政策措施,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五)拓展政府公报应用。强化文件报送机制,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上的集中统一刊登,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公开政策的服务作用。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优化政策精准查询和分类检索,做好政府公报的宣传,积极拓展政府公报的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
四、强化工作保障,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测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指导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注重培训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区、江北新区要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按照今年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健全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领域实际,履职尽责,加强指导,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三)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各区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合理设置考核权重,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开展专项评议。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沉浸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