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南京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行政强制信息公示

对王某某行政强制执行公示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1 14:33 阅读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申请执行人名称

行政强制类型

强制执行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 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某宁交罚【2021】108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

被申请人类型

公民

被申请人

王某某

被申请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0621********497X

行政裁定书名称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裁定书文号

(2022)苏0102行审13号

行政强制执行事由

本机关对王某某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一案,已依法于2021年7月1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宁交罚【2021】10852号)。由于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起诉,经催告后仍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宁交罚【2021】10852号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强制执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

裁定书内容

准予强制执行宁交罚【2021】10852号行政处罚决定

Baidu
map